教育部发布最新通知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0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可组织已完成学位论文春季毕业研究生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合理调整优化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可组织已完成学位论文春季毕业研究生开展远程视频答辩《通知》对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远程视频答辩,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对尚未完成学位论文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导师应加强指导,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培养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保证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可适当顺延夏季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通知》要求,统筹做好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积极开放文献资源,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培养单位可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视情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各培养单位要创新管理模式,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西安人: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推出八项惠民惠企政策措施,切实缓解缴存职工疫期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延后缴存时限,降低缴存比例,助力受困企业渡过难关。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0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确实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二是放宽还款期限,增加提取额度,缓解职工资金压力。受疫情影响的职工,00年6月30日前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租房提取额度由元提高至3元。三是放宽提取时限,延长证明时效,切实保障职工权益。疫情期间,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贷款证明材料有效期延长至00年6月30日。四是取消证明材料,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政策利民便民。00年6月30日前,职工个人办理提取业务无需提供提取申请书,租房提取无需开具无房证明;在省资金中心缴存并贷款职工,可免资料办理还贷提取。五是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保障,免除防疫一线工作者后顾之忧。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可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省资金中心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六是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线上服务高效便捷。通过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sanyakua.com/sykszhj/10623.html